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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平同康中医医院设置备案的批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5日12:28   

 

关于乐平同康中医医院设置备案的批复

    你委《关于设置乐平同康中医医院的备案报告》(乐卫文[2018]17号)收悉。经审核上报材料,并研究决定,同意乐平同康中医医院设置备案。请你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64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景卫中医机构备案 [2018] 2

 

乐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8418日报我委的《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收悉并已备案。

核定项目如下:

    称:乐平同康中医医院

级别类别:一级中医医院

    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天湖路9-13

法定代表人:李和能(身份证号码:360222196611133119

投 资 额:300万元

诊疗科目:中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急诊科、康复科、骨伤科),检验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

床位(牙椅)500)张

    他:营利性医疗机构

 

此复。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20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