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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我市汛期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14:59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近日,我市持续出现强降雨、强雷电天气,且已进入主汛期,部分河流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城区已出现内涝现象。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我市救灾防病工作要求以下:

一、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在防汛期间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责;加强主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保持24小时值班电话的通讯畅通,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上报和政令的上传下达;要落实好各种救灾防病应急物资储备和卫生应急经费保障,对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储备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补充到位,对已损坏或过期的防汛物资及时进行维修、更新,保证防汛物资足够充沛,满足救灾防病工作的需要。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处于地势低洼地带和山区的乡镇、村卫生计生机构要及时了解灾害性天气、汛情预警情况,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洪涝、泥石流、滑坡和雷电等灾害的防范工作,提前做好人员撤离和设备物资转移,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自身医疗卫生工作安全。同时做好各种各类应急供电设施、水源、通讯方式等准备,确保发生灾害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能及时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一旦出现灾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迅速进入灾区,开展灾区环境的消杀灭工作,做到“洪水退到哪,消杀灭工作跟进到哪”;科学指导开展环境卫生、消灭蚊蝇鼠害、消除虫媒孽生等环境卫生清扫行动,消除疾病发生的隐患,帮助群众树立健康行为。

四、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工作不力、贻误救灾防病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景德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