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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景德镇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10:33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2013年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我们制定了《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于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全年卫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景德镇市卫生局

                                  2013年2月27

 

 

附件:          

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医改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今年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陶瓷文化创意新区医院建设,巩固完善新农合和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抓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强化医疗服务、加强食品综合协调和公共卫生监管,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推动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一、以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为抓手,推进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2013年是第二轮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总结评估考核之年。要把握发展这个关键,继续以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为抓手,推进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使全市医疗卫生发展质量和水平上一新台阶。

(一)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对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设备购置给予扶持,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今年底,全市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城市街道的比例力争达90%。开展示范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到今年底,珠山区至少有1家中心达省级标准。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加快社区适宜技术推广,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的招聘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抓好疾控中心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力争市和各县(市、区)疾控中心中心实验室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疾控机构专业人员技术培训,推进疾控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疾控机构绩效考核。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加快建立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及协管服务机构。推进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巩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做好业务用房改扩建和基本设备配备工作。

(四)加强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在城市继续开展等级医院创建活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县级综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学科发展方向,重点加强精神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等科室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和省重点专科,力争新增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开展临床基本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基本技能。

(五)加快推进陶瓷文化创意新区医院建设。成立专门的筹建组织机构,加强部门协调、做好规划工作,抓紧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尽早建成,壮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

二、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一)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今年新农合筹资水平达到人均34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280元,个人缴费60元。各有关县(市、区)要优化统筹补偿方案,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实际报销比例力争比去年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万元;提高门诊的报销比例,发挥医保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方面的杠杆作用。

(二)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继续扩大按病种付费覆盖面的基础上,今年6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全面实施按床日付费改革,开展市级定点医院按床日付费试点,在保证服务质量前提下,合理控制诊疗费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三)推进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将国家要求的20种重大疾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患者实施常态化免费救治,推进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治疗。继续抓好乐平农村重点污染区域专项医疗救治工作。

(四)探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继续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的衔接,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除免费救治项目外,新农合按照70-75%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

(五)加强新农合管理工作。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加快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2013年力争列入省统筹试点城市。开展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管理试点,探索建立管理、经办和监管分离的运行新机制。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推进即时结报工作,探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三、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一)巩固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和措施,全面推进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拓展延伸。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将基本药物制度向二三级医疗机构、非政府办医疗机构有序推进延伸。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均达到40%-50%,其中乐平市的二级医院应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

(三)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监管。抓好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使药品电子监管系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衔接,实现药品生产、流通、配送的全程监管。

(四)大力推进基本诊疗路径管理。增加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扩大基本诊疗路径实施范围,开展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定额付费改革试点,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五)完善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补偿考核、药品供应和人事分配等方面的政策,特别要健全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加大对基层卫生人员考核力度,努力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效率低下问题。积极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逐步形成分级医疗、有序就医格局。推行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城市居民契约式服务。

四、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

(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抓好乐平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通过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财政投入渠道等途径,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建设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

(二)推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动态管理人员编制、实施岗位聘用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施体现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等政策措施,完善激励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继续推行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病房创建工作。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四)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落实新农合定点、大型设备配备、机构准入等方面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五、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公共卫生工作

(一)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分配比例,原则上村卫生室不低于40%。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抓好重点人群健康体检,提高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规范化管理率,以及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二)抓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抓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做好免费婚检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降氟改灶等项目。

(三)抓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手足口病、狂犬病、霍乱重点传染病防控与疫情处置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加大血吸虫病、典缺乏病防治力度,促进达标工作。加强规划免疫工作,维持无脊灰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落实慢病防治工作措施,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癌症早诊早治和脑卒中干预,提高慢病规范管理和控制率。

(四)抓好妇幼和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妇幼安康工程先进县创建活动,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抓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强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达标建设,推进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降消”项目。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巩固卫生城市、卫生城镇创建成果。继续开展农村改厕、饮用水水质监测、烟草控制等项目。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五)抓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市、县级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卫生应急决策指挥体系建设,构建市、县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网络、信息收集和网络直报系统。加强卫生应急示范县建设,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鼠疫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六、加强医疗服务、食品综合协调和公共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加强植(介)入技术、血液净化、肿瘤性疾病、内镜技术、消毒供应等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深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护士岗位管理试点,继续开展护理人才培训项目。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障血液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县级医院骨干培训项目。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建立医疗缺陷管理点评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开展基层院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开展民营医院“规范化服务”活动,促进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发展。完善医疗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建设,加强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三)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提高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质量。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卫生学调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食品质量与安全专项整治,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四)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开展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重点抓好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培训和选拔,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医疗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深入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健康相关产品、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七、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县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大力培养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和乡村中医医生。

(二)加强名中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积极选拔、推荐确有专长、疗效突出、特色明显的中医医师进入全省名中医行列,建设一批名老中医工作室,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三)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积极开展省级和国家局级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工作,大力发展中医药诊疗技术,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临床应用研究、挖掘、整理,提高中医药预防和医疗保健服务覆盖面和质量。

(四)推进中医康复和预防保健。创建市、县中医康复联盟,形成中医康复技术规范。积极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和科学知识宣传普及。

八、加强卫生人才和科技工作,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实施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我市医学创新能力。加强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不断充实卫生人才队伍。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乡镇卫生院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医学生免费定向培养,做好首批定向生的安置工作。开展乡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二)提升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医学领先学科建设,逐步增加在全省领先的学科数量。加强省市共建的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市县医学学科建设能力。加强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星火推广”计划,面向基层筛选推广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大卫生科技引进和创新力度,制订完善科技创新鼓励政策,激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科技创新。

(三)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卫生信息化工作。加快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卫生信息化统筹规划和管理,不断提升卫生管理和卫生事业发展的效率。加强县级以上医院医药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与“阳光医药”系统互连互接。以参合人员、新生儿、职业病高危人群、无偿献血等四个重点群体以及大型医疗机构等领域为突破口,开展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试点。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医院诊疗服务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

九、加强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卫生系统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医疗职业精神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发挥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卫生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扎实工作。

(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资金项目的监管制约,推进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执行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推进“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下大力气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简化接待,减少会议,精简文件,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落实、办实事上。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外,加强医改监测和评估工作,做好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医疗机构”评选活动,加大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力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工作。认真做好医疗援外工作。加强卫生信访和维稳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医务人员不受侵害,维护医疗机构稳定。